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关于2023年中药饮片配送商遴选的通知
为提高中药饮片的采购透明度,体现公平公正,保证优质优价,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办〔2016〕14号)、《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试行)》(深卫人发〔2012〕84号)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我院拟开展中药品饮片配送商遴选工作,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选。
一、配送公司资格条件
参与遴选的配送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
2.应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
3.应配备足够库存的饮片,能够按医院的采购计划(品种、规格和数量)在72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急需药品3小时配送到位。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的标准,能满足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的要求。
5.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6.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医院中药饮片质量要求,因饮片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选的药品配送商负责。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公司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遴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GMP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三年内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3号楼负一楼药库办公室/中药库。
联系人:曾药师;联系电话:0755-83982222-70154
二、遴选资料报送
资格审核通过的配送公司,按要求报送50种中药饮片(见附件1)的相关资料:
①中药饮片报价单(报价单位为每克, 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
②小包装中药饮片的样品,要求屏蔽生产厂家的名称及标签。提供的小包装中药饮片外包装标签上应标示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及质量合格标志。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