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5-14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若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各学科方向自行确定复试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按招生学科方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院内合格生源足够时优先录取院内生源,院内合格生源不足时才可以考虑院外调剂生源。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六、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 电话:0755-82575354

  邮箱:ningli@mail.sysu.edu.cn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复试第八医院研究生科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