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7

尊敬的患者:

根据《深圳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深医保发〔2021〕12号)及粤医保发〔2021〕20号文,我院口腔科32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于3月7日经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审核通过,现院内价格公示1周,公示价将于2022年3月14日8:00开始执行。价格公示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说明:口腔科32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自主定价自费项目,不予医保支付。如您对以上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院医保物价办(咨询电话:83986306、83982222转88313)。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投诉电话:12358。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