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
稿件来源:物价办
发布日期:2021-10-20
尊敬的患者:
根据《深圳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深医保发〔2021〕12号)及《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签订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医疗服务补充协议的通知》,我院临床心理科于2021年10月20日起对“心理咨询”服务价格重新调价,该公示价将于2021年10月27日8时开始执行。现将新价格公示如下:
财务分类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项目内涵 |
C |
311503023/3F |
心理咨询(初级) |
次/30分钟以上 |
45 |
精神科医师或具备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就来访者的心理困惑,提供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 |
C |
311503023/4F |
心理咨询(中级) |
次/30分钟以上 |
55 |
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中级及以下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就来访者的心理困惑进行评估,提供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 |
C |
311503023/5F |
心理咨询(高级) |
次/30分钟以上 |
65 |
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高级职称)就来访者的心理困惑进行评估,提供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 |
以上医疗服务项目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医保协议价。如您对以上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院医保物价办(咨询电话:83986306、83982222转88313)。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投诉电话:12358。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