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社会监督员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20-12-07

新一届社会监督员现场督查急诊科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丰富监督管理体系,12月4日下午, 我院社会监督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在2号楼19楼会议室举行。来自人大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区等社会各界共11名人士正式受聘为我院新一届社会监督员。我院党委书记张远权、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吴景立、副院长李建林以及院办、纪委办(监察科)、宣传统战科、团委、门诊部、急诊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吴景立副书记主持。

 

 

  会议伊始,吴景立副书记首先介绍了11名社会监督员及医院参会人员情况。接着,李建林副院长从区位优势、学科发展、人才建设、科研建设以及抗击疫情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我院情况。随后,张远权书记介绍了我院社会监督员制度。据悉,本届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其主要权利包括: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应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推诿拒绝;三、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张远权书记希望各位社会监督员加强与医院沟通交流,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为医院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副局级离退休干部、原福田区委区政府督查专员刘炳强同志代表社会监督员发言。他从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义务以及如何履职等方面做了全面阐述,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医疗卫生、党风廉政、规范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我院广大医务工作者提出殷切希望。他表示,一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医院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和医院事业健康发展。

 

 

  会后,新一届社会监督员开展了第一次集体督查,对我院急诊科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

 

  

纪委办 羊娟/文

宣传统战科/图